澳门博監局限制博企資料轉移 規定傳送博彩及營運資訊須獲批

澳門博監局收緊所有博彩營運商將其博彩業務有關的資訊,包括客戶個人資料,轉移至本地及外地的第三方,受規管範圍包括博彩中介人。有關文件顯示,相關規定將涵蓋的資訊包括:所有與博彩業務有關的個人或物品的資料,或與賭場業務及博彩活動相關,包括但不止於個人資料、來源地或國籍、職業、賭客的活動或其他資料,例如他們的代表或同行者、進入及離開賭場或賭枱的時間、下注、借貸的金額、彩金、換碼的數目等等。另外,被禁止傳送的資料還包括但不止於公司、代表、分公司、屬下公司或同人經濟實體的代表之相關資料。例外情況包括得到各方同意,或有關團體的委託書符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規定,每項具體的資料傳送都需要博監局授權。

報導引述博監局回應指,相關規定並非禁止傳送資料,而是規定傳送資訊之前要獲當局批准,有關要求將會依從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考量。博監局又補充,新規定是希望可確保所有博彩營運商,包括中介,送往第三方的資料傳送都符合澳門的法律規定。

現時澳門的企業在分享資料時都需符合澳門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。2012年,澳門個人資保護辦公室發現永利澳門(1128)在未經授權下,將資料轉移至澳門境外的美國母公司,被罰款2萬澳門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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