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门 | 一般性通过打击非法赌博犯罪法 换钱党非刑事属技术考量


澳门立法会周三 (28日)一般性通过《打击非法赌博犯罪法》法案,当中建议将「赌底面」纳入非法经营博彩行为,并明确禁止线上博彩,以及针对特定的犯罪,允许在晚上9时至早上7时期间对住所搜索;引入「卧底调查」及增加不法赌博犯罪的刑幅等。有议员关注法案对非法赌博的定义不清晰,以及未有将「」刑事化,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表示,政府支持打击非法兑换,但基于法律上的技术考量,如非法兑换的适用范围及目的用途等,冀留待日后在细则性讨论。


张永春在引介时表示,为清晰「赌底面」罪状的构成,避免在适用上引起不必要的争议,法案将相关行为纳入非法经营博彩之中。此外,为进一步打击非法经营线上博彩活动,法案明确禁止经营、促进及组织线上幸运博彩及互相博彩,而不论所涉及的电脑系统、装置及设备是否设于澳门特区。另外,考虑到非法经营幸运博彩及互相博彩的犯罪,通常是夜间时段进行,为完善刑事侦查的手段。犯案建议针对特定的犯罪,允许在晚上9时至早上7时期间对住所搜索。


考虑到不法赌博犯罪具有高度的反侦查性和隐蔽性,法案引入了「卧底调查」的规定,新增了对提供消息者或曾经为警方揭发犯罪者的保护制度,以及防止因非法经营幸运博彩及互相博彩而被拘留的人,在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前联络律师以外人士的相关规定。


法案亦提高不法赌博犯罪的刑幅,以及完善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,其中包括延长羁押的最长存续期间。此外,为加强延吓性,法案建议提高不法赌博的行政处罚金额,以及完善行政处罚的规定。


有发言的议员普遍支持立法原意,但对当中条文的细节存有疑问。有议员关注非法赌博的定义,如亲友间在公众场所玩啤牌、打麻将,甚至休憩时下棋输了请饮茶、买六合彩等,是否属非法赌博?此外,对于法案允许在晚上9时至早上7时期间搜索住所,有议员质疑会否改变刑诉法的相关规定,以及延长羁押期的理据。另外,对于法案建议在非法借贷方面,意图为自己或他人获取财产利益的概念模糊,冀政府可更准确定义。


至于执法方面,有议员希望政府澄清「卧底」制度与「放蛇」的区别,并指出过去当局曾指出「赌底面」行为发现难、取证难、放蛇难,对引入「卧底」这个侦查手段有保留;另有议员认为,任何法律体系倘有卧底调查均设有专门的配套法律,如获法官批准或设限期,特别是赌博犯罪或更具危险性,澳门是否需更严格的程序?另有部分议员关注「换钱党」行为刑事化并未纳入法案当中。


张永春表示,有关法律自1996年沿用至今,澳门博彩业的发展已翻天复地,当中行业发展、经营方法、手段等已完全不同,例如当时还未有非法线上博彩,因此必须透过这次的法律明确打击这是不法行为。但对于有关法律定义、「卧底」与「放蛇」区别等,因涉及刑事法律的严谨性,故避免在此说明。


至于「换钱党」方面,张永春表示,政府坚定支持加强打击非法兑换,但这法立法没有将「换钱党」刑事化是基于技术考量,而去年修改《金融法律制度》法律,已将有关非法兑换行为定为行政违法。但政府需考虑非法兑换的适用范围,例如发生于赌场周边或赌场内,以及非法兑换的目的用途等,均属于相当技术性问题,故留待日后在立法会细则性讨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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